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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參加2018年第18屆雅加達亞洲運動會代表隊教練、選手遴選辦法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頒佈「我國參加2018年第18屆雅加達亞洲運動會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目的:選拔本會準備參加2018亞運培訓隊教練、男、女培訓選手施以長期培訓,以代表我國參加2018亞運爭取獎牌為國爭光。
三、 組織:由本會組成2018亞運參賽計畫選訓委員會,負責有關教練及選手遴選暨培訓督導事宜。
四、 教練團遴選:
(一) 資格條件:
1 須具有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國家A級高爾夫教練資格,外籍教練須具備當地國家教練資格。
2 條件:學識、經驗、才能及領導能力須堪任運動教練職務,無不良紀錄,近三年曾擔任國家代表隊教練,且為現任亞運培訓隊教練者。
3 徵選資格:具備國家級教練資格,並曾擔任奧運、亞運、世界錦標賽、世大運、野村杯、泰后盃之教練。
(二) 遴選方式:
1 公開徵選,並由本案選訓委員會推薦總教練1名,男女教練各1名,體適能教練兼運動防護員1名,(如有外籍教練則增加口譯員1名),經本案選訓委員會通過,報請體育署及國訓中心核備。
2 教練團以專職培訓工作為原則,倘於培訓期間有不適任之事實(品行、人際、教學方式、風評有偏差),經本會選訓小組或體育署訓輔小組委員、國訓中心查核屬實者,即取消資格並解聘。
五、 選手遴選:
(一)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且具備高爾夫業餘身分者。
(二) 遴選方式:
1. 徵選:男女選手至多2名為原則,個人世界排名須達前100名,擇優入選。
2. 選拔賽:須參加四次選拔賽,四次選拔賽之配比如後:
A第一次選拔賽(12/12~12/15斑芝花球場-併2017年冬季賽) 桿數*10%
B第二次選拔賽(03/13~03/16寶山球場併2018年春季賽) 桿數*20%
C第三次選拔賽(04/10~04/13南峰球場) 桿數*30%
D第四次選拔賽(05/01~05/04揚昇球場)桿數*40%
3. 依規劃之四次選拔賽遴選及徵選,合計男5女4(含男女各候補1人),而徵選之男女選手至多2名為原則,其餘由選拔賽產生。
4. 徵選男女旅外選手至多各2名,由選訓委員會依世界排名及選手現況決議徵選員額及名單,並須於接受協會通知後一周內填具接受徵選意願書。
5. 第三階段第三期培訓男5女4選手(含徵選),由教練團及選訓委員會依據集訓期間到訓率、訓練成效及身體狀況,決定最後參賽男4女3名單。
六、 附則:
(一) 入選代表隊之教練、選手,無故未能參加總集訓或違反總集訓相關規定者,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審議後,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
(二) 教練、選手除名或遞補,須經本會2018年亞運培訓參賽計畫選訓小組討論後,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提報運動人才培訓輔導小組審議通過後行之。
七、 本遴選辦法經本會選訓小組通過,並經國訓中心107年4月2日心競訓字第1070001389號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