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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賽代訓名稱:103年春季排名賽暨第三次亞運國手選拔賽
二、以賽代訓時間:103年03月03日~07日(含練習日)
三、以賽代訓地點:彰化球場
四、以賽代訓補助對象:
(一)第二階段第一期培訓選手:王偉倫、劉威侯、高 藤、邱瀚霆、李玠柏、劉又睿、賴嘉一、陳慈惠、林婕恩、洪若華、陳敏柔、李佳霈、程思嘉。
(二)103年潛力培訓選手:俞俊安、林張恆、劉永華、陳柏霖、林遠惟、王偉軒、丁子軒、詹昱韋、曾豐棟、張雨心、蔡欣恩、黃婉萍、賴怡廷、周怡岑、王薏涵、侯羽桑、陳宇茹、李欣。
五、場地費補助方式:擊球相關費用(包含各項果嶺費、桿弟費、清潔費、代收基金、…,不含賣店飲食及個人消費)由南一球場依實際支出開立發票,由協會補助(報名費除外,選手不需再繳擊球費用)。
六、膳宿費補助方式:
(一)第二階段第一期國家代表隊:住宿+餐費每日至多700元(單據需註明買受人: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統一編號:04173480,無買受人及統編者無法申請補助)。
(二)103年潛力培訓選手:住宿+餐費每日至多700元(單據需註明買受人: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統一編號:04173480,無買受人及統編者無法申請補助)。
七、注意事項:
(一)請選手至球場櫃台(或出發站)報到時,主動告知為亞培或潛力選手。
(二)除場地費外,個人賣店消費或其他個人支出需自理。
(三)單據需註明買受人: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統一編號:04173480,無買受人及統編者無法申請補助
(四)所有單據須於離開球場前繳交至協會承辦人陳連淦組長0952-427003(或劉浩霖教練0919-339568),逾期恕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