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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體育署104年3月12日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決議辦理。二、自即日起,潛力選手培訓相關場地及膳宿費,僅提供Peter來台集訓及暑期訓練時補助,另104年度「潛力、優秀、奧運」培訓修訂計畫另依體育署核定後,再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