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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體育署105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高爾夫運動扎根計畫
本計畫已於日前函送各縣市政府。另因國、私立與縣市立是不同預算,體育署年度國、私立學校已無相關經費,故本案僅補助縣(市)立學校。
補助種類:
(一)申請補助學校高爾夫運動代表隊,組訓費新臺幣10萬元(包括教練費、參賽旅運費、移地訓練費及訓練營養費、單價1萬元以下之器材費等)、設備器材費新臺幣20萬元(限新成立之代表隊)。
(二)申請補助學校高爾夫運動社團,組訓費新臺幣5萬元(包括教練費、參賽旅運費、打擊練習場擊球費、單價1萬元以下之器材費等)、設備器材費新臺幣20萬元(限新成立之社團)。
申請資格及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縣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申請方式:請於105年8月12日(星期五)前將資料函送體育署,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學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統籌彙送,逾期不再受理。
請相關學校欲申請者可於本會官網下載中心http://www.garoc.org/download.aspx?t=030 第45.46.47項下載相關計畫,並請掌握時效,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