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十一屆理事長暨理、監事選舉-選舉人須知事項


2018/03/25 23:54:03
會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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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第十一屆理事長暨理、監事選舉活動已展開,候選人參選政見並已公告於協會「理監事改選選務專區」網頁及體育署網頁,請逕行上網參閱。有關候選人選票劃記須知如下:
一、本屆理事長、理事及監事選舉採通訊選舉方式辦理;相關選票於3月26日依通訊選舉規定,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會員所在戶籍地址(身分證件背面表示地址),請會員留意查收。
二、會員若於3月30日後未收迄選票,請至戶籍所轄郵局查詢,或來電至協會告知,以維護您的會員權益。
三、選票收訖後劃記注意事項:
1.理事長選票採無記名單記法,請於選票上劃記一名,未劃記空白則為廢票。
2.理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每張選票可劃記理想候選人至多17位,超過可劃記人數則為廢票。
3.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每張選票可劃記理想候選人至多5位,超過可劃記人數則為廢票。
四、劃記後選票請置入回郵封套彌封,免貼郵票(掛號郵資已付)至郵局櫃台交寄,並索取收據備查(勿投遞郵筒);並請於107年4月20日前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或未使用內附封套寄出視同廢票,選務小組預訂於107年4月27日辦理開計票(地點待訂,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