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渣打全國業餘高爾夫夏季賽規則事件疑義解說


2016/06/07 09:37:28
規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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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渣打全國業餘高爾夫夏季賽規則事件疑義解說
1.球員在賽程中口出惡言或罵髒話,是否該受罰?
答:該球員這樣的行為是否違反高爾夫規則禮儀章之規定是事實認定的問題。要考慮的是會造成干擾其他球員或使其產生畏懼嗎
?是對執裁的裁判講的嗎?通常,球員自己打不好時也會對自己罵髒話,如沒有造成前述之現象,建議勸說即可。但如有前述之現象發生,建議先警告他,並告知他如再犯會依情節輕重施加處罰,嚴重時會被取消比賽資格。(參考判例33-7/8)

2.球員在果嶺上標示球位時造成他的球移動。是否該受罰?
答:依規則20-1「如球或球標在依某一規則撿球或標示球位之過程中意外地被移動,該球或球標必須置回原位。只要該球或球標之移動是直接歸因於撿球或標示球位之明確動作所致,並無處罰;否則,依本條規則或規則18-2該球員招致一桿之處罰。」之規定,首先應確認該球員的球之移動是否與該球員撿球或標示球位之明確動作無關,而故意或意外造成他的球移動(例如:刻意把球往前移或手上的球桿不小心掉落。),如果是,則該球員要依本條規則或規則18-2招致一桿之處罰,且球或球標必須置回原位。如果不是,則該球員免罰,但球或球標必須置回原位。(參考判例20-1/15)

3.A球員在果嶺上先推球(打球順序輪到他),球停在球洞邊。這時輪到B球員推球,他沒看到A球員要Tip-In的指示,把球推出而A球員也把球推出,結果二球在球洞邊碰撞都未進洞。接著他們都在球之靜止處繼續把球推進洞。該受什麼處罰?
答:依規則16-1f「當另一球從該洞果嶺上被打擊後在運動中時,球員決不可以做打擊;但如輪到他打球(註:該運動中之球之打擊順序本來是輪到他),他如此做並無處罰。」之規定,A球員違反此規則要被罰二桿,此外,他未依規則19-5b「如球員之球從該洞果嶺上打擊後在運動中,被另一打擊後在運動中之球所轉向或擋停,該球員的該次打擊被取消,該球必須置回原位並重打,免罰。」之規定進行,是在錯誤的地方打球,依規則20-7b「如競賽者從錯誤的地方做一打擊,他依可適用之規則招致二桿之處罰,只要他未犯嚴重之違規(見附註 1),他不用改正他的錯誤,且必須以從錯誤的地方所打的球打完該洞。」之規定,及判例1-4第四原則,再罰二桿,共罰四桿。
B球員因本來打球順序是輪到他,所以不須依規則16-1f受罰,但他未依規則19-5b之規定將球置回原位重打,而是在球靜止處推球,是在錯誤的地方打球,如他的球之靜止處明顯是在離球洞近很多的地方,他應依規則20-7b之規定更正他的錯誤(見規則20-7附註1)。若在下一洞開球之前,他未更正,依該規則將被取消比賽資格。萬一B球員的球因果嶺的坡度碰撞後滾離球洞之距離與原球位差不多,則依規則20-7b之規定罰二桿,但不用更正。